会议论文摘要:
在代理理论框架下,基于中国的制度背景,就政府控制对上市公司恶性增资行为的影响效应进行理论分析,并以2003-2006年发生恶性增资行为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在把政府控制划分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中央国企控制和地方国企控制三类后,以民营上市公司为参照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1)与民营上市公司相比,无论是恶性增资发生概率还是恶性增资额度,国有上市公司均更大;(3)在恶性增资发生概率上,中央国企控制的上市公司最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上市公司次之,地方国企控制的上市公司最高;在恶性增资额度上,三类国有上市公司无显著差异。上述研究发现,推进了代理冲突对恶性增资行为影响效应的研究;为政府控制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加深了我们对政府控制经济后果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