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摘要:
进行公益性捐赠则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对公益性捐赠规定税前扣除的比例,体现了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实施激励和约束的税收政策取向。对于我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模式,迄今为止已历经5次变迁。目前我国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在以货物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情况下,目前一般采用捐赠货物的成本作为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与限额进行比较,确定纳税调整金额。本人通过对比分析,建议以捐赠货物的公允价值作为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对目前的制度设计提出改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