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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等九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颁布单位】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会协[2010]6号
【颁布日期】2010-01-28
【实施日期】2010-01-28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法规类别】注册会计师审计
【税 种】
【地 区】
【点击次数】4123
【全 文】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等九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会协[201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保持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其中,2009121112302010115,我会分别发布了第一批九项、第二批十项和第三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将第四批九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予以印发,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框架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时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3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

  电   话:010-88250206

  传   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审计抽样(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持续经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对按照特殊目的框架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时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0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等九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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