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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会[2014]6号
【颁布日期】2014-01-26
【实施日期】2014-07-01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法规类别】企业会计准则
【税 种】
【地 区】
【点击次数】5035
【全 文】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

财会[2014]6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公允价值计量》,现予印发,自20147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9——公允价值计量

 

  财政部

  2014126

 

 

    附件下载: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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