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资料库
当前位置:首页 > 法规资料库
【法规名称】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办会〔2024〕2号
【颁布日期】2024-01-24
【实施日期】2024-01-24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法规类别】金融法规
【税 种】
【地 区】
【点击次数】1013
【全 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强化对银行函证工作的指导,现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操作指引生效实施后,财政部办公厅、原银保监会办公厅于2020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同时废止。 

  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分局及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