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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颁布单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字号】中金所办字[2010]16号
【颁布日期】2010-02-20
【实施日期】2010-02-20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法规类别】其他
【税 种】
【地 区】
【点击次数】2379
【全 文】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

每点300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2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2%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

I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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