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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Aug 31, 2010     浏览次数:724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会协[2010]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我会在200912月至20101月分4批发布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会根据反馈意见对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9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

   电   话:010-88250206

   传   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rar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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