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纪琬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发布时间:Jun 19, 2021     浏览次数:101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一、杨纪琬教授是新中国会计制度的奠基人之一,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为我国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设、会计改革和会计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为纪念杨纪琬教授,弘扬其严谨的治学精神,促进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繁荣和会计人才的培养,特设立“杨纪琬奖学金”。

二、“杨纪琬奖学金”由李勇同志、冯淑萍同志、王世定同志、李爽同志等发起,并经财政部领导同意设立。

三、“杨纪琬奖学金”奖金由与会计有关的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会计软件公司及杨纪琬教授的弟子和社会公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捐赠方式筹集。团体捐赠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个人捐赠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凡捐赠的团体或个人均登记在册并颁发捐赠证书留念。团体捐赠在20万元以上,个人捐赠在1万元以上者颁发纪念铜牌。巨额捐赠者可聘为“杨纪琬奖学金”顾问,或者根据捐赠人意愿采取适当的致谢方式。

四、“杨纪琬奖学金”设置优秀会计专业学位论文奖和优秀会计学术专著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奖一次。

五、优秀会计专业学位论文奖,奖励优秀会计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

(一)奖励的论文为自上次颁奖确定申报截止日至本次评奖截止日通过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申报优秀会计专业学位论文奖的论文作者,必须是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学位的获得者,具备良好的专业理论修养,具有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三)申报优秀会计专业学位论文奖的论文,要求具有独创性,观点明确新颖,论述清楚,文字流畅,格式规范,对会计理论创新、会计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四)申报程序:

1.作者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杨纪琬奖学金”申报表;

2.经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六、优秀会计学术专著奖。奖励公开发表的优秀会计学术专著(独著)。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2名。

(一)奖励的专著为自上次颁奖确定申报截止日至本次评奖截止日公开出版的会计方面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杨纪琬奖学金”的会计学术专著必须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性,对会计改革和发展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且由正规出版社出版。

(三)申报程序:

1.作者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杨纪琬奖学金”申报表; 

2.经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作者本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可免去推荐程序)。

七、本奖由杨纪琬奖学金理事会管理。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对理事进行调整。

理事会下设“杨纪琬奖学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杨纪琬奖学金”的日常管理事务。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会计学会。

八、“杨纪琬奖学金”由“杨纪琬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一般在评奖当年的9月份进行。

评选委员会由杨纪琬奖学金理事会聘请11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委员由杨纪琬奖学金管理办公室提名,经杨纪琬奖学金理事会审定后,以杨纪琬奖学金理事会的名义聘请。

“杨纪琬奖学金”的评奖采用投票方式进行。

对于参加评选工作的委员,根据工作量适当支付报酬。

九、“杨纪琬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经杨纪琬奖学金理事会核准后,在“杨纪琬奖学金”颁奖仪式上宣布。

十、“杨纪琬奖学金”颁奖仪式原则上在评奖年度杨纪琬教授诞辰日(评奖当年的1110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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