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忠明
同志们:
今天我们共同见证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上线运行,这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开启了新征程、迈上了新台阶。刚才,信息中心、会计司、监督局、中注协介绍了平台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财政厅、监管局、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下面,我就建好用好统一监管平台、提升行业监管服务水平以及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办30号文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建设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要增强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多次就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业务报备、电子证照和签章等手段加强日常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探索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刘昆部长主持召开全国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进行动员部署。我们坚持有利于统一监管、服务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目标导向,坚持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管理、方便信息上报的需求导向,建设了统一监管平台。大家要将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建设统一监管平台的重要性。
(一)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是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有效举措。
有效的日常监管是从严监管、从严执法的重要支撑。当前行业日常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信息化监管水平有待提升,行业管理系统存在功能分散建设、资源重复耗用、业务重复操作等问题,未能实现有效整合和互联互通,监管数据分析、预警以及检查、处理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尚未建立,审计报告防伪验证功能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有照无证经营、网售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未能从源头上得到遏制;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足,针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的投诉举报还没有便捷的信息化渠道,社会举报主要通过信访形式,影响查处效率。建设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丰富和完善相关功能,有利于补齐以上短板,切实加强行业日常监管,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财政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备案、注册会计师注册等业务办理实现了不见面审批、无纸化审批,年度报备等事项也基本实现了电子化,为行业创造了良好营商环境。但由于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重复报备、相关审批事项重复录入等。这与“放管服”改革的方向不相符,需要切实加以纠正。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有利于推动各级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清晰流畅的业务流程、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三)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是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跟时代步伐,以信息技术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去年,财政部印发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注协也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都对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在发言中介绍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智能审计的做法,也对提升行业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期望。应该说,统一监管平台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基础设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它的顺利建成和上线运行,有利于引导和推动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加快信息化普及和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行业的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行业“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和“网络强注会”目标。
二、戮力同心,切实发挥统一监管平台效用
统一监管平台不仅要建好,更要用好。刚才,宣传片总结了统一监管平台的“三大转变”和“七大特征”,要实现这些“转变”,彰显这些“特征”,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强化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避免各自为政、单兵突击,坚持“以服务对象为本”,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平台用户有切实“获得感”。就此,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业务事项“一站办理”。
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后,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负责的监管服务事项要实现“一口填报、一口承办、一口办结”,即:登录统一监管平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杜绝重复录入、多头报送;在统一监管平台办理的业务在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其他系统不再重复办理、重复操作;办结情况通过统一监管平台统一查询。今后,财政部门、行业协会需要新增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服务事项的,也必须全部纳入统一监管平台,不得再“另起炉灶”。
(二)必须坚持审计报告“一码通查”。
前期,部分省份探索通过赋码或防伪标识打击虚假审计报告,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各地分散赋码难以满足审计报告跨地域使用的需求,且大多不具备末端验码功能,监管效果有限。统一监管平台上线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报备时,由统一监管平台自动赋验证码和唯一编码,为审计报告制作“身份证”,系统还提供多种验证方式,方便用户查验,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停止使用分散建设的防伪贴码系统,切实维护统一监管平台的权威性。
(三)必须坚持数据共享“一端通连”。
统一监管平台的上线运行,将汇聚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行业自律管理信息,形成最具权威性的行业数据库。在统一监管平台建设过程中,预留设置了多个接口,开发了数据推送和共享功能,在依法合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要做好与国家电子政务平台和各省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对于政务平台的数据需求要给予充分保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方便审计报告的各方使用者查询验证。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提高服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
三、久久为功,持续加强统一监管平台建设
任何一个信息系统要有效发挥作用,除了建设过程中要有详尽具体的需求分析、科学严谨的架构设计、安全可靠的技术路径以外,最关键的就是在后续使用中不断磨合、优化、完善。今天,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良好开局,但要让统一监管平台真正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协同意识,把持续加强统一监管平台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规范工作流程,有力保障平台运转。
统一监管平台实现了从“分散建设”到“统一部署”、从“多头办理”到“一网通办”、从“信息孤岛”到“互联互通”三大转变,这不仅是技术路线的转变,更涉及对工作流程的优化和再造。各单位要以统一监管平台上线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前期,会计司、监督局和中注协组织力量编写了“平台工作手册”,手册对系统的不同功能模块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一方面,部内相关司局要结合各方意见反馈,持续更新完善手册内容;另一方面,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按照手册的说明,结合内部控制要求,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权限,优化工作流程,安全高效地履行审批、报备及其他监管服务职能。
(二)广泛听取意见,持续优化平台功能。
要加强对反馈意见的梳理,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断丰富完善平台功能。要抓紧研究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在统一监管平台上建立行业诚信库和“黑名单”,方便社会公众一键查询,起到对全行业的有效警示作用;加快开通行业投诉举报功能,畅通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流程,提高查处效率;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报备验证功能,实现审计报告批量上传赋码、报备信息批量导入、支持批量查询验证和结果导出等功能,助力审计报告验证码的全面推广。要进一步梳理行业管理流程,把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平台,便于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依责履职。
(三)上下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平台效能。
财政部会计司、监督局以及中注协要加强统筹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分别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监管局和地方监督机构、行业协会使用统一监管平台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切身利益的相关审批、管理、服务工作“不断、不松、不乱”;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落实共建、共管、共治责任,做好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宣传、引导、组织、培训等工作,特别是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有效推动;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及时组织所内人员广泛使用平台,特别是要尽快熟悉审计报告验证码的相关操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借此机会,我还想就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再强调几点。
去年国办30号文印发以来,财政部牵头建立了15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组建了工作专班,在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一年的积极努力,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得以整肃,行业面貌焕然一新;困扰行业多年的痼疾顽瘴初步得到遏制,行业生存土壤得以净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日趋谨慎,监管权威性得以彰显;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各项举措给予积极评价,行业形象得以改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行业基础制度建设任重道远,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仍需强化,需要我们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持续推动国办30号文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建设。今年上半年,在大力推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的同时,财政部先后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下半年还将陆续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行业基础性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于新实施的制度办法,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近期,财政部会同中央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对2022年各地继续深入开展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售报告、超能力执业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出要求。请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本地区的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理处罚,切实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彻底根治“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肃行业风气。
三是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近日,财政部已经启动了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注协同步启动了自律检查工作。今年是《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检查规模最大、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户数最多的一年。各地监管局、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认真落实《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压实分级分类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检查频次要求,突出执业质量、执业许可条件、一体化管理、独立性保持、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等检查重点,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加大曝光力度,对全行业形成震慑。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