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召开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首次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Nov 24, 2009     浏览次数:747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90)财会字第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总公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财务部: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我部研究决定并报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今年第四季度(具体时间另定)在北京召开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首次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研究如何适应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强化会计管理,深化会计改革,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在双增双节、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体议题安排为四项:

1)研究如何通过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法制,克服和纠正会计核算软化、会计监督弱化,在财务会计工作中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2)研究如何适应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深化会计改革,逐步建立和发展经营管理型的会计模式,更好地为促进双增双节、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3)研究提高会计队伍素质,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在职会计人员教育体系,培养又红又专的会计人才。

4)表彰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交流会计工作先进经验。

为开好这次大会,请各地区、各部门从现在起,按我部统一安排,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力量,搜集整理起草会议文件所需要的有关材料。为此,我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有关材料准备工作的意见》(附后),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意见》要求予以部署,按时提供有关材料。

2)认真做好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和事迹材料的整理与审定工作。这项工作请按1990年全国会计工作座谈会和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筹备会确定的原则先行准备。关于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将在近期内另行通知。

3)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召开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首次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是财政部门会计事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各部门应把准备和开好这次大会列入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今年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进行,宣传财会战线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会计工作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把广大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和调动起来,用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实际行动,迎接大会的召开。

附件:关于做好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有关材料准备工作的意见

 

 

                         一九九O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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