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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3学术年会简报
发布时间:Jan 27, 2014     浏览次数:1681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13年111-2日,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3学术年会在济南山东财经大学成功召开。来自环保部、国家烟草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国内30余所高校的50余位环境会计方面的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上,全国环境会计专家汇聚一堂,紧密围绕我国会计改革和环境保护大局,为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开展理论攻关和学术交流。

开幕式由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王爱国教授主持。开幕式上,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綦好东教授首先致辞,对与会者表示热烈欢迎,对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13年学术年会在山东财大召开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山东财经大学及山财会计学院近年发展情况。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守华教授在致辞中首先感谢东道主给予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周到的安排,并指出,财政部相关方面、中国会计学会会长充分肯定并且非常重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总体看,近年来我国环境会计研究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储备了知识、凝聚了共识、培养了人才、展示了成果。在基础理论、排放权会计、碳会计、环境审计、环境绩效评价、物质流会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环委会2012北京工作会议曾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要从政治、政策、实务三方面努力。当前,在政治上,迎来了环境会计的春天。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已多次就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表重要讲话,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五位一体”总布局。这为开展环境会计研究指明了方向,我国环境会计理论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会,形成对全局有指导意义的重大理论成果和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目前《环境保护法》已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会计研究工作就要跟踪环保法的修订,研究与环境会计关系密切的生态价值补偿、财政投入、单位主管人员人身处罚、环保考核结果公开、土壤评估修复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发挥环境会计在国家环保事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政策咨询方面,要结合法律修订开展好环境管理会计研究、环境成本研究、环境负债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特殊环境会计问题研究等,争取形成全国统一的“企业环境成本核算办法”和“环境管理会计指南”,供财政部制定政策参考。在实务方面,进一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到环境友好型企业验证理论,又要到某一行业的重污染企业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既要为政府建言献策,又要为企业提供实务指导。同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系财政部、环保部、研究机构、企业等部门和相关单位,促进相互协调与合作。最后,周守华主任表示,环委会将进一步注重组织建设,搭建好开展环境会计研究的平台。

随后王立彦教授主持了大会主题报告。兰州商学院周一虹教授基于BP墨西哥湾和康菲勃海湾漏油事故的案例,通过对比分析,探讨了在康菲勃海湾漏油事故中使用环境重置成本法的可行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唐国平教授分析了环境会计的研究边界、切入点,认为环境成本定价和计量可做为重点;中南大学肖序教授探讨了碳交易总量与交易机制下配额、碳信用的会计确认问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蒋洪强研究员在对《环境保护法》修订做了说明后,探讨了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和评价指标体系;山东财经大学王爱国教授认为大范围雾霾污染的重要原因是碳排放过量,控制碳排放过量的首选手段是市场机制,碳鉴证应成为审计业务的新领域。

分组报告中,六个分会场近50名代表分别从环境会计、环境审计、环境财务、环境成本、环境法规、环境评价等6个领域,对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报告和点评。年会让所有参会者都享受到了一场精美的学术盛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唐国平教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总结。会议认为本次环境会计学术交流取得以下突破和阶段性成果;

一、环境成本理论研究进一步繁荣。环境成本基本理论认为,应按企业所发生的环境成本支出动因,从物质流转和能源消耗的角度,采用环境资源输入企业和企业活动对环境输出的资源流转平衡的理论,来定义环境成本的概念、对环境成本进行确认及分类;企业发生的环境成本应是外部环境成本和内部环境成本的统一,即环境成本应是一个包含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降级成本、资源维护成本和环境保护成本的多层次概念。对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的两大难点——资本化与费用化进行了深入分析;根据环境成本的分类原则,设置环境成本核算账户;依据环境成本的支出方法,提出了环境成本的账务处理方法;对国内外环境成本报告的实践进展、内容形式进行了综合评述,指出了我国环境成本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了详细的企业环境成本报告框架。特别建议对环境成本计量后,企业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编制环境成本报告。与财务成本不同的是,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更加困难,账户设置也更加复杂,环境成本报告的内容与形式也与财务成本报告有所不同。

二、目前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注重环境会计计量方法的研究。随着我国碳交易、排放权市场的建立和交易的活跃,代表们提出了各自关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核算的设想,探讨了碳排放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计量方法。通过分析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近年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的计量,测算了企业对未来弃置义务的支付能力,提示了企业可能存在潜在的偿债风险。为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提出了计算补偿额度的方法,即环境重置成本法,在明确污染主体,科学鉴定污染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运用环境重置成本法计算出环境被破坏后将其恢复原状所要支出的费用,用以计算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这一方法已在长庆油田生态价值补偿中得到具体运用。从国民核算体系视角出发,支持SGDP(可持续国内生产总值)概念,即GDP中要扣除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生态退化成本、预防性支出、灾害事故损失后,才是可持续国内生产总值。SGDP在沿海某省应用后显示,20062010年,该省环境成本为1737--2482亿元之间,占GDP比重在8.02-6.07%之间,这是经济增长的虚增部分,也是该省为经济增长付出的环境代价。探讨了评估技术在环境会计中的运用。在不成熟市场或没有市场价值情况下,资产评估通过开展环境产品、环境服务、环境损害的数量核查技术研究和价值量评估技术研究,为环境会计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提供充分考虑了环境因素的信息,作为现有会计信息的补充。对环境成本的制造成本法、作业成本法、全成本法、差额成本法等计量方法作了交流。

三、环境保护法修订备受关注与期待。在环境法规建设方面,《环境保护法》修订引起了代表的关注和期待。代表们认为,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稿在以下方面有创新: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从国家层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二是政府应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三是增加对单位主管人员人身处罚。四是环保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五是拟订经济政策要考虑环境因素。会议认为,《环境保护法》修订完成后,环境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和环境绩效评价等理论研究要适应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四、集中讨论了完善政府环境补贴政策问题。代表们认为,政府应制定统一的环保产品类别规定,使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率先节能减排。政府应完善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财政补贴发放流程,应包括内部核算、独立评估、补贴发放、监督评价四个阶段。

五、环境审计研究进一步深入。初步设计了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特别是针对水资源审计的特点,建立了水环境审计指标的使用和评价方法。使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技术规范可循。探讨了以政府环境审计为指导、注册会计师环境审计为主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审计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环境审计监督体系。

学术年会期间,环委会还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委员工作会议,对环境会计研究工作重点、研究平台构建及第二天大会的程序等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下届年会由南京理工大学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承办。

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实施生态文明的制度安排。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决定》还第一次从会计审计角度提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建立健全上述制度,要求环境会计理论体系进一步繁荣、环境会计实务统一规范。为此,全国环境会计工作者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善于分析、回答理论和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要密切关注我国经济社会和国际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积极开拓新的环境会计理论研究领域,创新理论研究方法,努力开创环境会计理论研究新局面。

 

                                       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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