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学〔2023〕11号
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繁荣,促进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中国会计学会受财政部委托,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本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事前资助和事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组织
本次科研课题面向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和有关单位公开招标,招标完成后由财政部印发立项通知。本次招标课题包括3年期课题25项、1年期课题19项。其中,3年期课题资助15项,每项5万元,立项不资助10项;1年期课题资助10项,每项3万元,立项不资助9项。
课题资助经费根据预算安排和研究进度分次支付。
二、研究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针对当前会计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较大理论贡献或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科研成果,为做好新时代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我国会计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三、投标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所在单位科研工作和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2.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
3.能够组织指导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4.课题主持人或者主持人所在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会员;
5.课题组应有不少于20%的成员来自实务界。
除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外,中国会计学会各分支机构、已成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的国家级行业会计学会和省级地方会计学会也可以以自身名义作为申请人投标。以有关单位作为申请人投标的,应指定一名满足有关要求的首席专家承担主持人工作。
(二)依托单位(投标人所在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课题的组织管理与经费使用监督;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本公告发布的参考选题(附件1)进行研究,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
3.在规定的时间(3年期课题一般不晚于2026年底,1年期课题一般不晚于2024年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
4.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技术路线务实可行,预期可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大理论贡献或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项目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负责组建课题组,鼓励吸收从事政策制定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共同组成研究团队,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加研究。投标人须在2023年12月1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及电子版《2023年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其中,纸质版申请书经课题依托单位盖章后,一式七份寄送至中国会计学会。
2.电子版《2023年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相关表格可登录学会官网(http://www.asc.net.cn/)“课题研究-课题招标”栏目下载。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见“五、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发送至邮箱keti_asc@163.com,邮件命名为“2023年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姓名+依托单位”。
(二)评标立项阶段
中国会计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情况,择优确定中标者。中标名单在中国会计学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由财政部下达立项通知书。
课题主持人须按期提交中期研究报告,中国会计学会将根据课题执行情况和中期检查结果决定后续相关工作。
(四)课题评审阶段
研究期满中国会计学会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课题成果进行鉴定,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鉴定结论为优秀和良好的课题成果,由中国会计学会优先推荐给有关部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国强、宋子龙
联系电话:010-68528922、68580813
邮箱:keti_asc@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6层
附件:1. 2023年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参考选题
2. 2023年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申请书
3. 2023年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申报信息统计表
中国会计学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