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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高级培训班(长春班)课程安排与具体报到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Aug 1, 2017     浏览次数:551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高级培训班(长春班)                                   

课程安排与具体报到事项的通知

各位学员:

根据中国会计学会《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以及新业务会计难点高级培训班的通知》(会学201711号)的要求,本次培训班(长春班)将于8182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环球大酒店举办。现将有关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班818日(周五)全天报到,报到时间早1000至晚210019日、20日授课(课程表见附件),21返程。请大家妥善安排好自己的行程。

二、报到地点及行车路线

(一)报到地点

    长春市环球大酒店大厅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1119(与长春大街交汇处),总机:4006 999 223

(二)行车路线  

培训班没有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线路如下:

1、机  场——乘机场大巴到终点“人民广场”下车,换乘353路在“三马路”站下车,下车回走,沿大马路步行100即是酒店。或在龙嘉机场购买C(代表城际列车)开头的火车票,大约16分钟左右到达“长春站”(接下来同2,乘出租车约120元,需60分钟左右抵达)

2、长春站——南口出来,乘301路到“二马路”站下车,沿大马路步行70米,右转进入长春大街,步行10米即是酒店。(乘出租车约16元,需15分钟左右抵达)

3、西  站——无直达公交。(乘出租车约32元,需35分钟左右抵达)

三、培训费用和食宿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000元培训费。

本次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已为每位学员预订了房间,临时有事不能参加的,请务必短信通知我们(手机13911728529)。

中财国培: 13051266356

中国会计学会培训部:010-6852262513911728529

附件:课程表

中国会计学会

201781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高级培训班课程表

时间

授课内容

主讲专家

819

(周六)

8:30-11:30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

准则起草人

高大平

11:30-14:00

午餐、午休

14:00-17:00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

准则起草人

高大平

820

(周日)

8:30-11:30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会计司

准则起草人

冷 冰

11:30-14:00

午餐、午休

 

14:00-17:00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6——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4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会计司

准则起草人

朱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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