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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Jan 29, 2014     浏览次数:1425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财办会[2014]4

 

国务院有关部委、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关于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问题,我们起草了《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于20142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 2527

    传  真:010-6855 2528

      邮  箱:wanghong@mof.gov.cn

  附件:

   1、《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

   2、《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4122

 

附件下载:附件1-《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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