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摘要:
自2001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明显加快。世界各国均根据本国的情况采取了各自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趋同的战略和措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IASB于2002年10月签订了著名的“诺沃克协议”后,也开始了双方准则趋同的步伐,并为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而努力。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均采取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战略,在2005年左右先后采用了IFRS或与IFRS等同的准则。2006年2月,我国发布了以国际准则为蓝本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准则实现了基本趋同。
近年来,欧盟是积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一个国际性组织。它对IFRS的评价和认可机制不仅影响了欧盟25个成员国对IFRS的采用,而且也直接影响了其他一些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所采取的战略和措施。本文追踪了欧盟及其相关机构对认可和采用IFRS的进展和动态情况,分析了其中的利弊得失,提出了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有借鉴意义的若干结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