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论文摘要:
本文总结了现行的几种会计主体假定的观点,即:会计核算对象的空间范围论、会计核算对象财产所有权归属论、会计人和组织论。本文认为这些观点都只是片面的,一方面指出会计主体不是假定,而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因此说会计主体假定是违背客观现实的。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主体与客体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会计客体就是会计对象,即现行公认的会计主体,这使会计主体与会计客体两个概念的含义相混淆。 为了理清会计主体与会计客体之间的关系,建议将会计主体的含义界定为会计人和组织。再者,由于会计学科很少使用会计客体这一基本概念,而只使用会计对象这一具体概念,因此,作为与会计客体相对应的会计主体概念,在会计学科中也应该尽可能不使用,而使用会计人和组织这一具体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