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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会〔2024〕29号
【颁布日期】2025-01-16
【实施日期】2024-12-31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法规类别】注册会计师审计
【税 种】
【地 区】
【点击次数】179
【全 文】

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和独立性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保持与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持续动态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现予批准印发。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财政部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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