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时讯
上交所:发布基金产品开发创新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Aug 16, 2012     浏览次数:204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明确了基金公司开发在上交所上市的常规和创新产品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上交所明确对基金创新业务将不设置“门槛”,鼓励和支持基金公司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该指引将放开目前一个指数只能开发一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的限制。同时,为避免基于相同指数的ETF产品过多,造成流动性过于分散,上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市场需求,组织业内专家对申请同一指数的基金公司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指引》列示了评估标准,通过公开公平竞争,争取优先将产品开发许可授予指数产品运作经验丰富、业务技术准备充分的基金公司,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市场规模整体增长。




我要评论



(只有会员才能参与评论,如果您已是会员请 登录 后评论)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