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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56号文件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小型所”)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提出“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领域服务,使小型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这为小型所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吹响了向农村市场进军的冲锋号。
伴随公共财政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加大,大量的财政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仅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就达363亿元,比上年增长58.7%。粗略统计,目前各级财政支农惠农的资金项目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三峡移民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新农保资金、农村改水专项资金、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资金、基建工程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这些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绩效情况,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由中立的专业机构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小型所应积极投身这项新业务,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分忧,为民众服务。
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较低,且主要分布在县域。它们除需要传统会计服务外,对非传统会计服务业务,如经营诊断、管理咨询、代理理财、纳税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也存在大量需求。外资所和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无暇顾及小企业,这给了小型所难得的发展机会。可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工程造价、拆迁审计等工程类经济鉴证服务,节能减排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财税法律服务,企业投融资咨询,战略管理咨询,资信调查,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营销管理咨询,“企业秘书”等。
注册会计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既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受托经济责任扩展的需要,更是注册会计师自身行业发展的契机。注册会计师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特征以及承担审计业务的专业优势,将审计服务延伸到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是拓展业务领域的一种现实选择。目前,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进入农村市场开展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实践来看,注册会计师介入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业务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借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合作基金会的资金筹集、投放与收益分配情况;乡(镇)统筹费的预算、决算、提取、使用情况;社会捐赠、国家直接拨付给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物资使用情况;村提留的预算、决算、提取、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的财务情况;各种承包费、租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及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收取、使用情况;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来源:中国会计报 2010年7月30日 作者:龚锐)